■专家观点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当今社会,网络的发展使得信息传播可能性空前增大,同时盗版也越发容易。整个社会尊重著作权的意识还比较差,而且侵权的成本比较低,维权的成本高,权利人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等费用很高,但是赔偿金额一般不高。这就造成不少侵权人即便被判定侵权并赔偿,最后还“划得来”。应增设法定赔偿额的下限,增大侵权人侵权的成本;若侵权人一年内连续两次侵权,赔偿额可翻倍,使得侵权人不敢侵权。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当今社会,网络的发展使得信息传播可能性空前增大,同时盗版也越发容易。整个社会尊重著作权的意识还比较差,而且侵权的成本比较低,维权的成本高,权利人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等费用很高,但是赔偿金额一般不高。这就造成不少侵权人即便被判定侵权并赔偿,最后还“划得来”。应增设法定赔偿额的下限,增大侵权人侵权的成本;若侵权人一年内连续两次侵权,赔偿额可翻倍,使得侵权人不敢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