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摇”
方海
方海
篮球迷都知道,NBA有个独特条例,只有声望颇高的“好人”穆托姆博可以摇手指,因他的“摇”不针对他人,所以为大家乐见。但对于其他球员而言,摇手指可是要吹技术犯规的挑衅动作,会受到纪律和道德的双重谴责,实在得不偿失。讲原则,又灵活,从中我们也得以感受该联盟的成功之道。
近些年,CBA联赛在学习和借鉴欧美成熟做法上收效显著,但也毋庸讳言,由于规则制定方面的不够完善,致使一些球队和球员沾染“恶习”后还不以为耻,比如无端指责裁判、谩骂侮辱对方球员,更甚者互相对殴等,败坏了CBA的品牌。12月9日晚,青岛队客场以102比116惨败北京队,赛季七连败。比赛中,北京队队员吉喆在青岛队麦迪面前摇手指引起后者的肘击报复。作为“始作俑者”,吉喆应受到严惩。
有球迷说得好:“设身处地想一想,在球场上当面对人摇手指,是对别人的极不尊重。你进三分是你的本事,兴奋你可以咆哮或者其他的庆祝动作,但真不能当面摇手指,因为那是一个关乎尊严的问题。麦迪算克制和理性的了,要是换别个脾气暴躁点的,吉喆可能要更惨!”
积极的是,中国篮协有关人士10日表示,目前CBA的规则尚未明确禁止“摇手指”的动作,但是对于挑衅、激怒对手的行为肯定是不鼓励的,今后是否禁止将进一步研究。但笔者以为,“摇手指”既然是个公认的侮辱性手势,就应被明令禁止。
尽管这些年CBA联赛的规则一直在不断调整和修改,可谓进步明显。例如,从上赛季开始,“双手一摊或者双手抱住头”等可能会煽动观众情绪的“夸张作秀”动作都可以给技术犯规。但是,CBA的规则要完善和充实的还不少,应砥砺前行。期盼并相信,解决好“摇手指”事件会成为其中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