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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零容忍 除顽疾

  袁艳

  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如能真正施行“终身禁入”的规定,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种福音。这些年来,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及牛奶、带花黄瓜、地沟油、瘦肉精、毒豆芽、染色馒头……直至近期公众关注的白酒塑化剂事件,都让老百姓吃得胆战心惊。

  这些生产经营者为何无视别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昧着良心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的违法成本太低,或只是无关痛痒的曝光罚款,或只是短期的停业整改,只要风头一过,他们又可以重操旧业、东山再起。殊不知,如此温柔的惩罚,是对伤天害理之行为的纵容,是对群众健康和利益的漠视。只有“终身禁入”这样的零容忍态度,才能真正对那些无良者起到威慑作用,让违法者再无容身之地。

  任何顽疾的根除,铁腕是最有力、最可靠的武器。既然那些无良的生产经营者把良心都丢掉了,敢于谋财害命,我们就不该给予姑息和同情。只有真正给予具有杀伤力的惩罚,才可能从源头筑起安全的防火墙,让企业自律自警,不敢越雷池半步。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零容忍 除顽疾 2012-12-10 2825068 2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