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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学习贯彻十八大 创造两富新业绩

  杭州市萧山区萧政储出〔2012〕2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28日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该地块的其他条件及挂牌出让起始价详见挂牌文件。上述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参加萧政储出[2012]25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已设项目公司除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同时满足其各自的资质要求。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萧建设房(2008)24号文件执行,于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区外企业竞得的必须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挂牌人交与出让人)。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于2012年11月28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25日16时(工作日),到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25日16时(工作日)(以交易中心三楼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到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挂牌人在2012年12月25日16时(工作日)(以交易中心三楼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人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萧政储出(2012)25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39234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2)25号地块:2012年12月20日15时

  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账号:95120155260000108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东门支行

  联系人:杨静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5楼5012室

  联系电话:(0571)82752995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2)25号地块: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27日14时30分(工作日)

  挂牌现场竞价会时间:2012年12月27日14时30分

  挂牌现场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开标二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

  联系电话:(0571)83893816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三楼、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71)82899336

  传真:(0571)82899336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招标编号:TDGP-201211005

地块编号地块坐落出让面积(㎡)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出让年限萧政储出【2012】25号闻堰镇,东至闻安路、南至湘湖路、西至滨江路、北至规划道路。87386商业、居住

用地1.8~2.5≥30%≤30%商业40年

居住70年  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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