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冠名,拷问程序
廖小清
廖小清
前不久,武汉“周黑鸭”冠名地铁站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最后包括“周黑鸭·江汉路”在内的7个地铁站冠名被取消。
早在去年底,地铁江汉路站将冠名为“周黑鸭”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但有关部门始终“公而不示”,直到媒体曝光才被公众知晓。也就是说,地铁站从被冠名到与公众见面,既没有举行听证会,也没有公示。更重要的是,此事给城市公共设施的决策程序提出了质疑。
拍卖地铁站点冠名权是行业盈利的“通行模式”。武汉地铁拍卖冠名权所得的费用,也是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受益者是广大群众。可以说,此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好的。但为何还是引发社会热议呢?主要是冠名的方式方法值得商榷。试想,如果武汉地铁的冠名一开始就举行听证,或者先期充分征求和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也许就会出现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眼下,全国不少地方都在加快城市建设,在地方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引入社会力量的方式发展公共服务,这一模式还将继续。如何把好事做好,真正打造成民生工程,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有关部门引入社会力量发展公共服务时,不仅要考虑商业因素,避免商业味过浓,还要广泛听取和吸纳公众意见,从而更好地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