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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矿石堆里爬出大蛀虫

矿石压倒了三干部

  核心提示: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说的是矿产老板在蕴藏丰富的矿山里淘金,然而,管理矿产的干部也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有些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腐败,引发人们的关注。

  一个地质矿产科,把国土资源局的3位干部拉下了马。

  日前,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赖某因受贿罪被海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与他一同落马的,还有该局地质矿产科原科长邰某和副科长姜某,他们利用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

惊!

矿石压倒了三干部

  如果不是过去两年里,海盐纪委和检察院先后6次收到群众举报,在很多同事眼里,穿戴普通、平时也没有不良嗜好的赖某,和腐败实在搭不上边。

  可这位行事低调的赖某,却在海盐拥有一个腐败小团体,并逐渐成为该县国土资源局的大蛀虫。

  2001年,赖某出任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分管地质矿产。慢慢地,以他为首的矿管干部圈子形成了,他们在工作中互为上下级,生活中互为“哥们儿”。在这个小团体中,利益是维系关系的纽带,邰某和姜某“打前站”,他们的任务是暗示、点拨企业主,赖某则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为他们造声势、抬身价。为获取暴利,矿山老板千方百计对这个小团体进行拉拢。

  2009年上半年,赖某打算在老家金华市购买一套商品房给父母,于是,他“无意”中向某港口公司副总经理郭某透露买房的事。郭某知道这件事后,立刻把信息带给了他所在公司的董事长穆某。

  “听说您要在老家买房子给父母,经济上有困难吗,要么我赞助一部分,也算孝敬老人家。”得到消息后,穆某立刻打电话给赖某,让他高兴的是,好意并没有被回绝。几天后,他在约定地点给了赖某9万元人民币“买房赞助款”。

  半年之后,赖某打算给自己添置轿车,要20万元。按惯例,他又把消息“透露”了出去,心知肚明的穆某熟门熟路地把一只装有20万元人民币的塑料袋送到了他办公室。

  平日里,赖某也是有意无意地向身边的老板提及自己想投资、女儿考上重点高中等信息。每次“提醒”之后,老板们总会主动地送上自己的“一点心意”。

  收人钱财,自然得替人办事。作为分管地质矿产的副局长,赖某先后在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日常监管以及整治性开采等方面给予郭某等人关照。据穆某和郭某交代,他们的企业到海盐开展业务以来,超量开采获取了巨额利润。

  据统计,在2001年至2011年赖某担任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共利用其分管地质矿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2.6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利。与赖某同案的邰某被判11年,姜某被判12年。至此,这起国土资源局干部受贿窝案告结。

叹!好环境难抵乱开采

  赖某们的勾当终于纸包不住火。

  “原来山清水秀的地方,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已经被众多石料厂开山采石毁得满目疮痍。几家采石厂为了获取巨额利润,都存在严重的超量开采,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去年,网上一篇名为《浙江海盐上演现实版“疯狂的石头”》的帖子引起了近万名网友的跟帖,大家纷纷质疑当地有关部门不作为,纵容石料厂毁坏环境。

  海盐县纪委和检察院很快把注意力集中到赖某和他的手下,再加上群众多次对赖某经济问题的举报,今年7月,该县纪委正式展开对赖某的立案调查。结果表明,赖某在担任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了多名矿山企业老板所送的贿赂款上百万元,并为矿山企业谋利。8月,赖某被正式批捕。

  “开始工作的时候,我从事农业农村工作,打交道的都是朴实勤劳的农村干部和农民朋友,看到的人都是为了生活而忙碌。”落网后,赖某在悔过书中写道,当自己成为一名手握实权的副局长后,他原本平和、上进的心态渐渐失衡。

  “到了国土资源局,特别是分管矿山企业后,打交道的是花钱大方的企业老板和股东,看到的是为钱财而忙碌奔走的人,花天酒地,一掷千金,和他们交朋友逐渐迷失了自我。跟他们在一起仿佛觉得自己也是老板,甚至是老板的老板。特别当老板有求于你的时候,自己想的他们会为你办到,你没想到的他们都会为你想到,自己的虚荣心得到很大的满足。”

  虚荣心,让赖某把矿山企业老板、经理的拉拢腐蚀当成结交朋友的平台,与他们称兄道弟打成一片,成为金钱的俘虏,罔顾国法为老板们谋利益,等到锒铛入狱才后悔莫及。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的国土部门,肩负着对土地、矿产这些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进行管理、使用、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职责,在处理具体矿山事务中,政府掌握着一定的出让权、定价权、处罚权,这些权力由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进行具体操作,拥有相当大的自主决定权,给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盼!监督难期待新机制

  其实,不仅是海盐的矿产科,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巨额利益驱动和诱惑下,矿产领域逐渐成为腐败案件高发的领域。

  在国土资源系统,赖某显然不是个案。在我省,从去年起至今年11月25日, 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国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63件、查处64人 。

  在其他省份,矿产领域也是贪腐的重灾区。日前,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09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通过自查自办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而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受贿案件13件、查处13人。

  2011年,吉林省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建设被白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他在任职的3年多时间里,以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00多万元。

  “国土部门是垂直管理部门,在权力运行的监督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制度监督太空,群众监督太难。”国土资源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土干部手里的权力太大了,而权力使用的尺度又太松了,把握不好,就会被权力给害了。”

  改变管理方式,对国土系统而言已迫在眉睫。相关专家表示,国土系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根源还在于权力失控,只有通过有效的手段实现对权力的监督,才能杜绝腐败现象。他认为,在解决权力封闭运行问题,实现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信息透明公开的同时,还应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对土地的过度依赖,弱化地方“以地生财”的冲动。

  从另一方面来说,土地领域利益巨大,没有科学的土地收益评价体系,空谈权力监管,也还是无本之木。有关部门有必要对土地收益的评估投入更多的精力,引入科学评价体系,控制弹性利益和灰色收益,缩小权力寻租空间,这样才能真正将岗位风险降到最低。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在一些地方,土地资源、房地产等背后的巨大利益,让各种权力交织其中,让监督环节形同虚设。由于来自外部的监督往往受到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必须将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在政府部门内部将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立,对国土资源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进行有效监督,改变事后查处、前腐后继的恶性循环。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8 矿石堆里爬出大蛀虫 2012-11-29 浙江日报2012-11-2900011;浙江日报2012-11-2900013;浙江日报2012-11-2900016;浙江日报2012-11-2900017;浙江日报2012-11-2900022;浙江日报2012-11-2900025 2 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