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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公务,
更应公开

  公务姓“公”,公开是应有之义。

  可事实上,现在很多并不需要保密的公务,也是遮遮掩掩,因公出国更是如此。于是,温州市日前出台《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决定对因公出国(境)全过程公示公开,引来一片叫好声,甚至被誉为“国内一大创举”。

  看到这些,真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温州率先走出这一步,的确值得嘉许。忧的是,由此也可见因公出国的混乱现状。

  多年前,中纪委领导曾这样描述因公出国的“怪现象”:邀请函是假的,日程是假的,考察报告也是假的,都是网上抄来的,全套的弄虚作假,这种情况从省部级到县市级都有。

  但这么多年过去,被曝光的因公出国乱象依然层出不穷:西部省份有个市的领导向媒体夸耀“我去过60多个国家”;在温州,也曾发生“赴美培训团23人21天花费65万元”事件……

  出现因公出国乱象屡禁不止的症结,在于很多公务人员出国,名为“因公”,实为“私利”。很多人打着因公出国的幌子,其实是公款旅游、购物消费、安排子女留学,甚至还成为少数贪官转移赃款、裸官开溜的捷径。这些行为不仅违法乱纪,社会影响极坏,还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

  要根治这一乱象,关键就是把“不可告人”的出国日程放到阳光下晒一晒。不然,在“出国福利均沾”的封闭氛围下,很多公务人员只会互相心照不宣,继续花着老百姓的钱周游世界。

  温州的新规,是可喜的一步,但愿它能一步一个脚印地坚持下去,走出一条路来,并引来更多地方、更大范围的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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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应公开
2012-11-29 浙江日报2012-11-2900009 2 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