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对象:
1号地块:竞买人需持有与政府签订的加油站拆迁安置协议。
2、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13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2月13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7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本次3幅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2年12月25日下午3时。
六、本次3幅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地块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王先生 周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2]18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安吉县上墅乡 2012-1地块 | 上墅乡刘家塘村 | 1307 | 批发零售 | 40年 | 30万元 | 145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0.3~0.4 | 不大于 30% | 不小于 20% | 其他按规划局规 划设计条件实施 |
2 | 开发区(递铺镇) 2011-38-1地块 | 灵芝路南侧,城东路东侧 | 21456 | 住宅 | 70年 | 1300万元 | 614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的50%,三个月内付清地价款的80%,六个月内付清总地价款 | 1.0~1.3 | 不大于 30% | 不小于 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 划设计条件实施 |
3 | 孝丰镇五峰路东侧 曙光路北侧地块 | 五峰路东侧曙光路北侧 | 19319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900万元 | 4365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8~2.0 | 不大于 30% | 不小于 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 划设计条件实施 |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