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酒驾,下狠招
余勤
余勤
近日,温州市纪委出台的一则党员干部交通违法处分办法,引起各界关注。该办法规定,酒驾公务员最严重的可开除党政公职。
酒驾危害甚烈,人皆知之。这些年,一些地方对此的严厉查处,确实令许多司机不敢造次,造成重大事故后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可谓不重。但如今仍然不时发现有公务员酒驾。
究其原因,除了心存侥幸外,多半还与平日里有所恃有关。所恃者何?或是权力的拥有者,或是有权力可依靠,或是所驾为公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警察或不敢查他,或查了之后他也有办法“消单子”。
温州出台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分办法,无疑是一大进步,让平民百姓看到政府严禁酒后驾车的决心和魄力。但是,再好的制度,不落实也就是一纸空文。温州有关方面要想让制度落到实处,需要对公务员、交警部门、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监督,坚决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只有酒驾公务员被依法查处,才能对整个社会起到正面引导作用,也有利于维护公务员队伍形象。
年底将至,吃喝风又起。笔者认为,严惩公务员酒后驾驶,要反复抓、抓反复,打持久战。对酒后驾驶行为,无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