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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12]29号
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市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01-30-3 | 县城区嘉善大道西侧,乔克国贸中心北侧,中央河东北角 | 13727.9 | 13727.9 | 商务金融 | 3.0~4.0 | ≤35% | ≥20% | 40年 | 2656 | 1458 |
| 2002-63-1 | 县城区白水塘路北侧,子胥路西侧,和合港北侧 | 30086.2 | 30086.2 | 住宅 | 1.0~1.8 | ≤25% | ≥30% | 70年 | 2316 | 4546 |
| 县城区白水塘路北侧,子胥路西侧,和合港南侧 | 18980.9 | 18980.9 | 商住 | 1.0~1.8 | ≤28% | ≥30%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
| 2012-5 | 西塘镇南苑西路南侧,规划西汉大道东侧 | 21229.9 | 21229.9 | 商住 | 1.0~1.5 | ≤30% | ≥30%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1207 | 1026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18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8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下午3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2月19日下午3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2年12月20日下午3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报价。
(三)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26、216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成交价含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带征土地面积的价格和依照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印花税。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六)申请人必须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须于1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20%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中按起始价的20%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转为合同定金,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
(八)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账号:330201040010188。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0573)84233327 84233330
联系人:姜女士 石先生
代理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
电话:(0573)84129503 84129500
联系人:姚先生 费先生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