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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须为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地价中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让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规定缴纳。
本次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仍有二家以上(含二家)竞买人竞买报价,则进入现场竞价,现场采用竞拍方式竞价。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玉土交出〔2012〕23号《玉环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1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10日17时(不含法定节假日),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15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2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开标室(一)。
本次地块的挂牌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12年12月12日15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二家以上(含二家)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竞拍方式,现场竞价开始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15时40分;
(二)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hinaland.com)、玉环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hgtj.gov.cn)及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hztb.cn)上公布;
(三)出让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要求》;
(四)本次公开出让设底价(保留价);
(五)竞得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76)87279315
87130811
联系人:郑小姐、余先生
开户单位:玉环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账号:1207081129064058277
玉环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12〕23号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出让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叫(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大麦屿街道GCY012-0301 | 大麦屿街道 永安小区 | 商服 住宅 | 0.7249 | 大于1.5,小于等于4.1 | ≤40% | ≤30% | 商服40 住宅70 | 68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00 |
玉环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9日
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