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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今日嘉兴

民主管理 业主自治

南湖农村新社区有了业委会

  通讯员 王惠明 杨懿泓

  本报讯 绿化带内种蔬菜、小区里面养家禽、楼道中间乱堆杂物……昔日的南湖区凤桥镇永红村清香园小区也面临过这样的尴尬。

  如今却不一样了。整齐的公寓、洁净的道路、美丽的花草……置身在这个被凤桥镇作为农村新社区自治管理试点的小区,一股城乡一体化的清新之风沁人心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业主自治,永红村探索出了一条农村新社区管理发展新路子,为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进行了有益尝试。

  2008年,借助新农村的建设项目,永红村规划28.2亩土地建设了清香园小区,共建造住房36幢,集聚农户63户。但在小区居民入住初期,清香园却遇到了难题:拿惯了锄头的农民,无法一下子适应社区居民的生活。

  “以社区环境为例,居民私自开井、搭建洗衣板、绿化带里种蔬菜,这些原有的生活习惯,把整个社区搞得脏乱不堪。”永红村党总支书记陆惠忠说,“一开始,我们开展了几次整治行动,但是效果不是很好,甚至还引发了一些矛盾。”

  去年,村里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经过全体居民的民主推荐和选举,曾经当过村干部的卢引先当选为业委会主任,与4名威信较高、能力较强的业主组成业委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

  现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下设综合事务管理办公室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小区的治安、文化宣传、环境卫生、物业费收取都有了专人管理。业委会还专门制定了门卫、保洁等规章制度。

  现在,走进清香园小区,只见告示栏里贴着治安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而小区里,形似联排别墅的小楼整整齐齐一溜排开,每家大门外绿化带里郁郁葱葱,小区路面上很难看到垃圾。而城里最让人头痛的物业费收缴问题,在这里也不是问题。业委会按照每户面积每个月收取40到50元的物业费,并公布用途。头一年,小区业主自愿缴纳管理费31248元,收缴率达95.2%。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18 南湖农村新社区有了业委会 2012-11-05 浙江日报2012-11-0500016 2 2012年11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