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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困难儿童领生活费

  本报临海10月31日电 (记者 斯信忠 市委报道组 陶晓庆 通讯员 斯腾霄) 今天上午,临海市河头镇兰桥村的老陈来到农信社,为侄儿、侄女领取生活费。据了解,陈氏兄妹父亲病故、母回祖籍,现由叔叔照料,是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对象。

  记者从临海市民政局获悉,从本月开始,临海城乡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可领519元基本生活费,全市共有127名城乡困境儿童受益。

  城乡困境儿童主要分两类:一是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到外地,祖父在60周岁以上,祖母在55周岁以上无能力负担的儿童;二是父母亲双方服刑、祖父在60周岁以上,祖母在55周岁以上无能力负担的儿童。这两类儿童可通过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并进行公示,再报市民政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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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临海困难儿童领生活费 2012-11-01 2780543 2 2012年11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