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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14版:浙融会

工行浙江省分行小企业融资产品系列

  工行浙江省分行小企业融资产品系列

网络融资篇——小企业“网贷通”

  产品简介

  小企业“网贷通”是指客户与工行一次性签订小企业循环贷款借款合同 ,在约定的期限(最长一年)和额度内,客户通过工行网银进行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贷款业务。

  适用范围

  小企业“网贷通”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收入来源稳定,能够提供合法有效抵(质)押物,资金使用频率高、周转快的小企业客户。

  产品特色

  高额授信、保障提款

  最高可贷3000万元,提款还款实时到账,贷款额度随时保障。

  自主便捷、省时省力

  贷款通过网银操作,不受营业时间限制,免去往来银行奔波。

  期限灵活、省钱省心

  合同可签两年,额度循环使用,未使用贷款额度不计息,贷款成本大幅降低。

  申请条件

  我们希望客户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要求的除外),并办理年检手续。

  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为我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版客户,并开通相应证书权限。

  3.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除外)。

  4.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含非法人企业中的负责人或经营者个人)及其配偶、主要股东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纪录。

  6.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或低风险质押、并与我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

  7.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需要的资料

  (一)客户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技监局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2.贷款卡、签字样本和客户印鉴卡(客户已经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不需重复提供)、借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授权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及水电费交纳单据。

  4.企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非独资企业各股东的有关出资协议、联营协议或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等。

  5.企业近两年度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经营不满两年的可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应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6.抵(质)押权属证明、价值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料

  贷款经办行还将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依据不同融资担保方式及其他要素,要求进一步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贷款—银行采集贷款资料—银行调查、审查、审批—办理贷款手续—通过网银发起提款申请—银行系统实时放款—通过网银发起还款申请—完成还款—还清全部贷款,合同解除。

小微企业专属融资篇——小额易捷贷

  产品简介

  小额易捷贷是工行为满足小微企业500万元(含)以下短期融资需求的贷款产品。

  适用范围

  小额易捷贷广泛适用于产业集群、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商会等特定领域或组织内的小微企业。

  产品特点

  合理的贷款额度和期限

  根据客户资金需求及还款来源,最高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

  灵活的担保方式

  除传统的房地产抵押,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第三方企业保证外,还可接受自然人保证、3户(含)以上贷款企业组成的联保体保证、信用方式贷款。

  多样的还款方式

  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采用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分期还本付息等。

  高效的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快捷,办理手续简便,资料齐全后最快3天可完成贷款审批及发放。

  申请条件

  我们希望客户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要求的除外),并办理年检手续。

  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3.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除外)。

  4.在当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具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企业及业主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在当地居住、生活、经营3年(含)以上。

  6.借款人至少拥有(包括我行难以办理抵押或难以处置的)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中的一项。

  7.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需要的资料

  (一)客户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技监局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2.贷款卡、签字样本和客户印鉴卡(客户已经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不需重复提供)、借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授权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非独资企业各股东的有关出资协议、联营协议或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等。

  5.能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销售纳税(增值税或营业税、所得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6.企业近两年度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经营不满两年的可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应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7.企业主或个人股东家庭净资产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料

  贷款经办行还将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依据不同融资担保方式及其他要素,要求进一步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贷款—银行采集贷款资料—银行调查、审查、审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发放—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还清贷款,解除合同。


浙江日报 浙融会 f0014 工行浙江省分行小企业融资产品系列 2012-10-29 浙江日报2012-10-2900005;浙江日报2012-10-2900006;浙江日报2012-10-2900008 2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