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雨露滋润小微企业成长
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信用雨露滋润小微企业成长
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钟晓
9月初,省中小企业局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企资发〔2012〕82号文件),启动了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三年三万家推进计划”。今年,全省除宁波市外,每个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每个试点县(市、区)试点评级200家企业。目前,已在萧山区、平阳县、平湖市、安吉县、上虞市、东阳市、舟山市、临海市、江山市、缙云县开展试点,试点工作得到了广大小微企业的欢迎。
推动企业内部信用建设
我省发布《浙江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2012年版)》,引导小微企业以保障质量安全、防范失信风险为重点,以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为基本准则,着重在原料采购、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用户投诉、队伍建设、债权债务管理、文化建设等环节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促进小微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升企业发展素质。
推动信用评级持续开展
实施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三年三万家推进计划”。2012年开展试点工作,评级2000家企业,2013年推动评级10000家企业,2014年推动评级20000家企业。试点结束后,实行企业信用常态化评级,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退出、晋级机制。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依托浙江省中小企业网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浙江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依据相关规定,加强小微企业信用平台的信息更新、分级查询等功能,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相关机构开放有效信息,全面展示我省小微企业信用状况,提高我省小微信用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注重企业信用成果转化
大力促进银企对接,降低信用企业融资成本。试点期间由工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指导其下属机构制定针对全省信用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担保物选择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标注标示,规范推行信用企业在产品营销和企业活动中的标注标示,提高企业竞争力。
同时,大力加强扶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信用企业优先享受政策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项目申报、财政扶持、信贷贴息、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实施多方联合推动
一是加强领导抓推进。将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纳入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再创发展新优势》的政策体系,试点期间省中小企业局安排专项资金350万元,对信用评级经费补助50%。
二是加强指导抓推进。省中小企业局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下发文件的同时,还专门制作下发了《浙江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手册》、《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宣传卡》。在省中小企业局网站开设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专栏,召开了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培训会,成立了三个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指导组。试点期间首先由工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指导试点县(市、区)的地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制定信用企业贷款的细则。
三是加强服务抓推进。各试点县(市、区)按照建立一个部门协调小组、提出一份试点参评企业名单、召开一个企业动员会、组织一次省县政策对接、创新一项扶持服务措施等“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服务保障。
实施参评企业推荐申报制
实行信用准入,省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发布信息设定为信用A级以上小微企业。参评企业的确定首先要由试点县(市、区)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人民银行等单位,根据经营状况、企业主一贯的社会评价以及信用评级优先推荐企业的条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在名单内由企业自愿申报评级。
实施标准化信用评级流程
为注重社会公信力,首先,统一评级服务的招标。采用第三方评价,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信用评估机构。试点期间,省中小企业局委托浙江国际招标公司进行招标,确定了浙江智普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浙江赛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试点信用评级机构,每一企业评级经费为3200元。
其次,统一评级指标。省中小企业局和人民银行结合现有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业标准,侧重征求银行系统意见后,发布全省统一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再是统一评级程序。按照组织推荐、企业申报、注册(网络)评审、专业评价、成果应用、动态监管等六个基本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