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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4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1月13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1月13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4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1月14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7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本次4幅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2年11月23日下午3时。
六、本次4幅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王先生 周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2]13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1 | 安吉县孝丰镇原芽芽度假村部分收回地块 | 孝丰镇 潴口溪村 | 9321 | 住宅 | 70年 | 200万元 | 982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0~1.2 | 不超过30% | 不小于30% | 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 2 | 安吉县原长运公司站房安城灵芝路地块 | 递铺镇 安城灵芝路 | 1107 | 商业 | 40年 | 25万元 | 122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3~1.5 | 不大于40% | 不少于2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 3 | 安吉县原长运公司站房高禹村地块 | 天子湖 镇高禹 | 516 | 商业 | 40年 | 14万元 | 67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5~2.0 | 不大于40% | 不少于2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 4 | 安吉县原长运公司站房梅溪华光村务前地块 | 梅溪镇 华光村务前 | 2986 | 商业 | 40年 | 60万元 | 296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3~1.5 | 不大于40% | 不少于2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