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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天下·看时事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2]12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1月1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1月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5日上午9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本次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2年11月13日下午3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

  国土局      王先生 周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0月12日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原孝丰镇自来水厂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地块名称土地

位置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出让年限

(年)竞买

保证金起始价付款时间规划要求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原孝丰镇自来水厂地块孝丰镇

东街5662商住商业40年

住宅70年360万元1795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8~2.5不超过35%不小于30%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浙江日报 天下·看时事 00008 2012-10-12 浙江日报2012-10-1200006;浙江日报2012-10-1200007;浙江日报2012-10-1200009;浙江日报2012-10-1200010;浙江日报2012-10-1200008;浙江日报2012-10-1200011 2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