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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德清老人享有“爱心保险”

全县8万多名60岁以上老人受益

  记者 廖小清

  县委报道组 吴金梅 王珏

  本报讯 最近,德清县武康镇康乐小区80岁的王顺庆因意外骨折,住院花了8万多元。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不仅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5.9万余元,德清县人寿保险支公司也送来1万元赔付款。

  与王顺庆一样,自今年3月起,德清县8万多位60岁以上老年人,如果发生意外骨折、残疾或伤害死亡,均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保险赔偿,享受此项保险,老人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德清县老龄办主任潘建华说,近年来,老年人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意外伤害,而这项被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命名为“金色爱心工程”项目在德清试点后,可以在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为老人提供更多赔付,“这相当于老人有了‘双保险’。”

  “金色爱心工程”保险范围为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残疾或骨折,包括乘坐公交车或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等。目前,“金色爱心工程”的保费为每人每年40元,保险公司承担50%,另20元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出。

  今年3月,钟管镇下塘村村民姚建顺的父亲骑车外出时,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姚建顺得到了人寿保险公司送来的10000元“金色爱心工程”赔付款。“我连这份保险什么时候买的都不知道。”姚建顺说,经打听,才知道是镇政府和村里共同出资为他父亲购买了这份保险。这也是“金色爱心工程”项目启动后办理的第一份理赔单。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德清老人享有“爱心保险” 2012-09-24 2710426 2 2012年09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