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古籍申报
本报杭州9月23日讯
记者 刘慧
今天,我省首批“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浙江省古籍保护达标单位”和《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范围包括各级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博物馆、宗教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书刊出版单位等公共收藏机构和个人。其中,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达标单位必备条件要求,古籍总收藏量在2万册(件)以上或善本藏量1500册(件)以上的古籍收藏单位可申报“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总收藏量在3000册(件)以上或善本藏量800册(件)以上的古籍收藏单位可申报“浙江省古籍保护达标单位”。另外,凡符合《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至三级古籍,历代浙江籍著名历史人物的稀见稿抄校本,保存浙江重要史地文化史料的古籍均可申报《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