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更应禁收
何苏鸣
何苏鸣
卷烟标价或实际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一条或100元一包;连续3次以上违规的,烟草部门可取消该零售户卷烟统一货源供应……近日,湖南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卷烟零售户所经营的卷烟控制在合理价位。
“全城禁售天价烟”。此举一出,引来不小争议。有人叫好,认为这是对商品价格的合理调控,有利于预防腐败,遏止奢靡;也有人反对,认为“天价烟”既不是腐败的原因,更不是腐败的根源。
“天价烟”之所以会引起大众关注,归根结底是因为近年来,它成为礼品和公款消费市场的宠儿,与腐败案件之间的联系太过紧密。可市场上没了“天价烟”,就能消除腐败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不过又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形式而已。在这个充满创造力的时代,任何物品都可以被“天价”。更何况,市面上的不流通,不代表没有市场,私下的黑市交易,也许还会变本加厉,催生新的贪腐方式。
其实,该禁的并不是高价烟,而是领导干部心安理得收受各种奢侈品的想法。只有让他们端正自己的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正本清源,有效杜绝腐败。而要做到此,完善“三公”消费的公布公示和审查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财政预算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才是正确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