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机制很规范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其实是私募性质的非公开市场,其核心功能不在于交易的连续和活跃,而在于对区域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服务,使之成为对接全国性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市场,为证券市场培育梯队,输送上市企业资源。为确保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作谨慎规范、依法合规,确立了一套运行规则、制度。
交易规则严格按照证监会38号文相关规定,即不集中竞价、不标准化、实行T+5交易制度,严格控制价格操纵行为。
建立规范的会员管理制度,拟发展的会员要求日常经营规范,具备较强专业水平和良好市场声誉,对会员资格予以审核和把关。在会员组成上,考虑推荐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战略合作等三类会员共同参与市场运作。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把具有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的投资者引进来,重点是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吸纳PE机构入场,关键是形成投资者市场而非散户炒作市场。
建立挂牌企业推荐制度。原则上券商、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及银行、股权投资机构均可作为保荐人,保荐人对保荐企业的相关信息承担责任,股权交易中心对申请挂牌企业实行备案审核,对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内部规范、申请程序进行审核,既体现市场化原则,又确保挂牌企业质量。
设立专门的登记结算机构,确保权益持有人真实准确,并提供交割清算服务。
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发行企业要有透明度,按规定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并尽可能降低信息披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