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多万打水漂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李良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被告人李良勇在担任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在赣江路、滨江四期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3530万余元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父子局长获重刑
安徽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该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受贿数额超过2000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张治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冬无期徒刑。据调查,其父子二人共同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受贿,在项目变更、零地价出让地块等方面提供帮助。据悉,张冬主动投案,积极交代线索,可酌情从轻处罚。
白衣天使伸黑手
担任院长10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4万余元。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孙华受贿案近日在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华于2002年至2011年,在担任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3次收受王某等人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