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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潮生活

大旅游要有硬保障

  这部法律对旅行社经营、旅游合同订立、旅游经营违法处罚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目的就是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保护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草案从旅游合同订立、旅行社告知义务、合同变更限制、旅行社违约后果处理等方面对旅游服务合同作出规定。对于旅游甩团问题,草案规定,旅行社或者导游在旅游行程中拒绝履行合同,将对旅行社进行巨额罚款并停业整顿,对导游处以罚款并暂扣导游证。草案还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说:“我国旅游业已进入大旅游时代,单靠行政手段已无法解决许多深层次问题,必须寻求制度化保障,期待旅游法早日颁布实施。” (据新华社)


浙江日报 经济·潮生活 00010 大旅游要有硬保障 2012-08-28 2699151 2 2012年08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