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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经济·中小企业之窗

如何防范化解互保联保风险

  刘兴成

  在经济景气时期,商业银行发放企业互保、联保贷款,商业银行和企业都有收益,这是一个高收益、低成本、风险被掩盖的银企商业合作模式。

  在经济下行期,被掩盖的风险一旦出现,商业银行和企业便双双失去了收益,这种银企商业合作模式经不起考验,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在所难免。

  防范和化解企业互保、联保贷款风险,首先,商业银行应删繁就简,撕下互保联保的面纱,抛弃形式主义,为企业降低成本,给信用好的企业发放名符其实的信用贷款。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发放信用贷款,要求商业银行摒弃发放贷款就一定要担保的错误观念。

  第二,商业银行应当在经营管理中把信用当作自己的生命。商业银行大多实行垂直化管理,分支机构的管理链条很长。在发放贷款时,有些基层银行管理人员给借款企业搭售条件,要求借款企业给银行管理人员的关系企业作贷款担保,导致企业互保、联保贷款没有以平等、自愿为前提,这是引发企业互保、联保贷款风险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业银行应当领衔推动建立完善的中国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完善后,商业银行给AAA级信用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降低放贷成本。

  (作者系财经法律评论员)


浙江日报 经济·中小企业之窗 00012 如何防范化解互保联保风险 2012-08-17 2432960 2 2012年08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