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须达到二级房产开发资质(含二级)的企业,若非本县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县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在本县尚有拖欠地价款的不得申请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3日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3日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9月4日15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达不到举行拍卖所要求的竞买人数,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3日15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至2012年9月11日16时。
本次拍卖或挂牌均不设保留价。
成交后,需缴纳出让金的10%作为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武康镇千秋东街101号)
联系人:周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8283419
开户单位: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丰桥支行
银行账号:
1205280409001014127
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m2)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和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及绿化率 | 起始价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2008)053-3号地块 | 武康镇英溪路东侧 丰桥港北侧 | 12563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70年 | 1.0~1.5 建筑高度36米 | 不大于28% 绿化率30% | 3500 | 2200 | 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2009)010-4号地块 | 武康镇千秋街北侧 东五路西侧 | 59420 | 2.0~2.5 建筑高度小于80米 | 不大于25% 绿化率30% | 3415 | 10000 |
2012年8月15日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德土资告(2012)拍字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