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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包月罚款,
执法岂可交易

  在河南淮滨县,从去年开始,货车司机每月初就必须到超限站交3300元至5200元不等的罚款。治超办称,没交的话,被抓到要扣车并罚1万元,并称每天8000趟次的货车路过,“如果一趟一检,一趟一罚,人受不了,机器也受不了”。

  还没超载就开罚单,甚至推出包月套餐,此举可谓滑天下之大稽。相关执法部门罔顾法律尊严,知法犯法,更让人痛心疾首。但最为可怕的是,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刺激,货车司机容易将“月票”看成是一种“合法”的契约,对超载更为肆无忌惮,有恃无恐。

  这样,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所谓治超罚款根本就不是为了治超,也毫无治超的作用,而只是借治超之名敛财。治超部门所收的罚款虽然都上缴地方财政,但按规定,地方财政最终又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治超部门。因此,为了让返还的钱变得更多,治超部门开始想方设法,而“包月罚款”就是招数之一。

  执法部门乱作为,只会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国家的法规威严,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不过,以往被曝光的乱收滥罚现象可谓不计其数,但最后不是应付性地整改了事,就是将责任推给“个别临时工”。以执法名义带头违法的“低成本”,已成为罚款乱象的重要原因。

  因此,必须让那些以执法名义敛财的官员付出沉重的代价,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树立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应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矫正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法治 00019 包月罚款,
执法岂可交易
2012-08-16 浙江日报2012-08-1600009 2 2012年08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