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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金融街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引热议——

“员工持股”,三问上市公司

  本报杭州8月9日讯

  记者 金涛

  当国内股市持续低迷之际,一项被外界视作引入增量资金“救市”的新政——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望破题。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作为提升上市公司生产效率和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意见稿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范内容、实施程序、管理模式、信息披露等予以规定。

  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业内纷纷议论,员工持股,能否使员工真正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员工和股东能否共享公司发展利益?是否真正有利于形成上市公司发展的有效驱动力?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我省上市公司负责人。

  员工持股对上市公司的最大获益是什么?

  上市公司:捆绑利益、吸引人才。

  截至7月末,我省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300家,服务于上市公司的员工达数十万人。省内上市公司普遍认为,这一人群可谓是上市公司的根基,通过制度创新,将这部分人群的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形成良性互动。通过这一制度安排,使上市公司员工不仅是服务者,更是公司所有者,参与经营、分享收益,意义深远。

  森马服饰一位高管说,员工持股在境外较为通行,通过员工收入的证券化,将使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得以优化。与此同时,众多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创新型科技业、服务业公司,迫切需要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更有效地激发员工创造力和凝聚力。森马上市后,便已持续采取股票激励等手段,实践证明,此举使员工和管理层的积极性与企业利益联系更紧密,同时大大增加对外部人才的吸引力。

  中原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张谦称,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这样的安排,使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利用其专业技能,为众多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服务。这有利于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和成长,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

  员工和股东能否共同享受公司发展的利益?

  上市公司:提升股东价值更明显。

  省内上市公司还认为,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凝聚力,同时为员工分享企业经营成果带来更多机会,进而为股东价值的全面提升创造了条件。

  盾安环境相关负责人说,该公司2010年1月推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当年8月正式完成对首批35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与管理骨干等在内共计145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有效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联动发展。《暂行办法》的推出,是对原有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益补充。对比意见稿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可发现,两者在参与对象、计划额度、资金来源、存续期、考核约束、管理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总体来看,员工持股计划的涉及对象更宽泛,参与条件更宽松,管理方式更灵活,对提升股东价值的促进作用也更明显。

  是否真正有利于形成上市公司发展的有效驱动力?

  上市公司:三处“硬伤”待修正。

  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报喜鸟公司认为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赖以将管理层、员工与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一致化的有效手段,公司可从中获益良多。

  报喜鸟上市后不久就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份额占公司总股本的7.98%,分三期、历时六年,对除股东以外的149名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实施激励,前两期分别已于2010年6月和今年1月行权完成,70%以上的激励对象行使了80%以上的期权。董事长吴志泽说,股权激励有效地稳定了人才,充分调动了管理层的积极性,达到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利益一致。

  但也有上市公司对办法的可操作性提出质疑。省内一家知名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认为,《暂行办法》存在三处“硬伤”,使其可操作性大打折扣。一是买入二级市场股份的资金来自员工薪酬,而非公司利润。这必然会减少员工的现金收入,不少员工会对此产生排斥心理;二是《暂行办法》虽规定有36个月的锁定期,但员工完全可以拿现金薪酬,自己去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这样就规避了锁定期;三是员工持股计划必须委托信托、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第三方机构进行委托管理,由于委托机构管理的是股票而非现金,仅是为了风险隔离,没有投资意义。相反,企业则必须增加一笔成本,用于支付给委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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