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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上海相关企业税负降10%

  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8个省市。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合伙人王磊3日表示,上海“营改增”试点成功推行,相关企业的税负降幅约达10%,“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容将为相关省市的服务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和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带来实质性好处。

  王磊说,企业很高兴看到“营改增”试点推广至全国许多省市。来自上海财税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6月15日申报期结束,上海大约九成试点纳税人税务降低。其中,试点纳税人申报缴纳服务增值税累计84.5亿元人民币,与原先同期应缴纳营业税税额93.46亿相比,税负降幅约达10%。

  王磊说,相关省市企业会在以下三方面从营改增获益。首先,服务业企业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 其次,制造业企业、货物批发和零售企业能抵扣接受服务的相关进项。另外,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5%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

  王磊认为,增值税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广泛的,涉及销售、采购、市场、法律、信息技术和财务等部门,因此企业需要清晰的战略和计划来应对改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合通知显示,“营改增”试点政策范围将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 (据新华社)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上海相关企业税负降10% 2012-08-06 2668625 2 2012年08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