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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新浙商

放宽投资债券范围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吴雨 王文帅) 中国保监会19日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范围,进一步规范投资债券行为,促进保险市场平稳增长。

  此次发布的《债券办法》按照发行主体,将债券品种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三类,既体现了信用风险的基本属性,又保持了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初步实现了与发债审批机构的分类对接;并且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品种,使得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

  监管机构此次还调整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放宽投资债券范围 2012-07-20 2644747 2 2012年07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