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不应作“老板”
马子博
谷超豪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数学家,为我国培养了一批数学人才,学生中已有9人当选为两院院士。他的逝世是我国科学界的一大损失。在沉痛悼念他的时候,我想起谷超豪先生曾说过的一句话。
在一次会议上,谷超豪很严肃地指出:“如今的研究生教育中,有些教授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学生则称呼导师为‘老板’。这样很不好。”他说,教书育人不是商品买卖,“选择做教师,就是选择了责任和奉献”。
谷先生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当前,很多研究生把“凡是老板的话一定要听,凡是老板的电话一定要接”当作“座右铭”。应该被称为“助研”的制度,却被称为“给老板打工”,折射出师生关系的异化,值得我们反思。
以前,导师与研究生是典型的“师傅学徒”式关系。导师除了教给弟子业务本领,还负有传递思想道德和做人学问的重任。现在,“老板”现象的出现,极大地冲击了这种关系。
把导师称为“老板”,它所折射出来的师生关系的功利化倾向与教育大众化、社会风气、教育体制等因素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老板”导师,让教师、学生和大学都为之付出了代价,一是师道尊严降低;二是大学精神沦丧;三是学生功利性滋长。
大学和学者的道德状况往往被视为社会文明的标尺。谷超豪先生的话,再次提醒我们:教书育人,重在学生全面发展,追求知识和道德的完美和高尚的人格,葆有真正的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