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节地“心经”三篇章
本报记者 秦正长 通讯员 方勇
“我们正处于一个对土地重新认识的时代,精细化、集约化地改造土地,最大限度地压缩对耕地的占用,是我们节约集约用地的初衷。”长兴县国土局党委副书记杜祖江有感而发。
近六年来,长兴县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契机,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交出了不菲的成绩单。全县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7767亩;闲置土地处置34宗,面积3725亩,收取闲置费59.2万元;低效利用土地处置62宗,面积4754亩,收取整改保证金907万元;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535亩。
工业项目容积率跨入1.4
一提起乡镇或开发区企业,印象中便是单层或二层厂房。然而在长兴县雉城镇,浙江瑞琦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座集研发、办公、仓储、生产为一体的12层多功能楼,显得有些“另类”。
杜祖江介绍说,这得益于长兴倡导的节约集约用地“心经”。
他告诉记者,“心经”开篇内容就是严格工业项目准入,明确开发建设的最低条件,容积率必须高于1.0。该公司也是经过多次协商,最终选择了容积率1.3的方案。
近期这一最低指标还会调整,调整后的开发区、南太湖集聚区容积率为1.4,乡镇为1.2。
对低效用地做二次开发
针对土地利用产出低的现象,加大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力度,正是长兴节约集约用地“心经”的第二篇章。
长兴县对全县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等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并结合实际,出台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政策性文件。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原则;明确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等方式,开展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并明确在“二次开发”中的重奖政策。
强化集约用地的新机制
一系列的强化集约用地的新机制,也是“心经”不可或缺的内容。
长兴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并提高工业项目用地指标费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长兴还出台文件,对乡镇节约集约用地年度考核为最后三名、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给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诫勉谈话、记过或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