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力破保障房资金、用地等难题
众所周知,资金、用地等是实施保障房建设项目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宁波市委、市政府做到未雨绸缪,千方百计予以破解。
根据去年宁波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155亿元融资框架协议,国开行一期贷款资金34亿元已获批复,首批项目已放贷。不仅如此,今年该市在建与新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资金、用地等多项难题都已提前得到落实,全市保障房建设正加快推进。
近年来,宁波市狠抓保障性房源建设和分配管理,持续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前不久结束的宁波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该市在今后5年中将继续把保障困难群体住房需求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民生实事来抓,确保每年建设公共租赁房一万套,基本满足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从宁波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全市住房保障目标看,各县(市)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总计达到21622套,超过省政府下达给该市1.59万套任务三成,全年保障房建设投入将达历史新高。
为避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当年落地、当年征拆、当年开工建设的被动局面,宁波市住建委于去年下半年即会同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地工作前移,提前谋划建设用地;在中心城区用地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根据宁波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去年,在江北区落实了1300亩土地作为中心城区“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2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具体地块已基本落实,部分项目已实现开工,今年已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361套,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的71.5%,其余地块开工前的设计、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也正在有序准备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宁波市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规定部分用于住房保障,并加大市里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力度;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海曙区蒲家和江东区陈婆渡两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分别获建设资金支持2.5亿元,今年计划再新增两个项目,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使宁波市“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得到极大保障。
根据进度,宁波市今年年底将有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陆续建成,为此,该市已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前准备。首先是完善配套细则,目前海曙、江东、江北区正抓紧制订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配套细则和操作办法,预计年中即可出台;其次抓紧制订编制公租房申请对象的评分办法、租赁合同和租金标准;三是探索公租房后续管理,拟以洪塘7#地块公租房作为试点项目和课题研究,结合管理创新,探索公租房后续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为其他县(市)区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