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并颁布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文化建设纲要。
6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把建设文化大省、发展文化经济作为一项战略性的重大举措,写入党代会报告。
11月,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作出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浙江文化的建设与发展自此迈开新的步伐。
2011年
我省出台《三大升级文化集团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等,建立了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机制。
2010年
2009年
5月,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继续深化改革的六大重点之一。
2008年
6月,省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兴起文化大省建设新高潮、推动浙江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工作,制定了《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
2007年
6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文化建设,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11月,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中强调,坚持把建设先进文化作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重要支撑,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05年
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提出在全省重点实施以文明素质、文化研究、文化精品、文化保护、文化阵地、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传播、文化人才为内容的文化建设“八项工程”。
2003年
6月,浙江被确定为全国两个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7月,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把进一步发挥人文优势、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作为浙江“八大优势”和“八大举措”的重要内容,作为浙江实施“八八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2年
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