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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浙台经贸合作升级

  记者 陈醉 县委报道组 丁华

  日前,省政府就关于设立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作出批复。鉴于象山县石浦港地区独特的海洋资源禀赋和对台交流合作优势,同意在整合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石浦港区等区块的基础上,设立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

  省政府原则同意《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建设方案》,并将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待条件成熟后申报国家对台经贸合作平台。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进一步做好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建设方案的深化、细化,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两岸经贸合作的创新平台、海岛开发的实践平台、农渔产业的合作平台、人文交流的示范平台和共建共享的海港新城。


浙江日报 美丽乡村·蓝色家园 00021 象山:浙台经贸合作升级 2012-06-05 浙江日报2012-06-0500011 2 2012年06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