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一版)围绕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制定服务保障专门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创新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制度。
惩防并举,关键在治本。我省注重统筹兼顾,探索形成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惩防体系“三位一体”为布局,由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组成的“4+1”惩防体系构建方式。
去年以来,我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截至去年底,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具有公权力的单位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共有30026家单位、83.3万名党员干部排查廉政风险点129.4万个,制定防控措施117万多条。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是保证。我省突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着力规划反腐倡廉中长期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化管理,每年开展专项检查,312项重点任务和五大类共73项制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并分解到省直牵头、参与单位。
“只有强化制度建设的实效性,才能着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的制约体系。”省纪委负责人介绍,这些年,通过专项治理、完善制度、民主评议,我省建立健全纠、建、评并举的工作机制;同时实施“阳光工程”,初步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