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本报讯 (记者 毛珺) 《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6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杭州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达398万人。根据《条例》,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同时满足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无犯罪记录等7项条件的居民,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本报讯 (记者 毛珺) 《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6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杭州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达398万人。根据《条例》,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同时满足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无犯罪记录等7项条件的居民,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