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颁布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
本报杭州5月28日讯 (记者 何苏鸣) 今天,省委外宣办举行《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龚吟怡介绍《纲要》相关情况,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吕建楚主持发布会。
从全国省级层面来看,就公民道德建设制定和颁布实施《纲要》,我省的做法属于首创。
制定和颁布《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完善《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的需要,是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深化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需要。《纲要》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根据要求,《纲要》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结合“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公民道德养成计划等工作,大力宣传全省人民共同的价值选择,重点抓好宣传、教育、践行3个环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我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标准。
我省还将根据《纲要》要求,结合中央关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等统一部署,就探索建立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和道德先进典型关爱帮扶机制、完善道德建设激励机制等广泛展开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