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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近日银监会等六部门出台引导民资的细则,奏响了打破“玻璃门”的序曲

浙商:只等破“门”而入

  据新华社天津5月28日电

  

  5月26日,中国银监会公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市场准入实际工作中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与此同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张礼卿认为,中国银监会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对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对于形成一个更有竞争性的银行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他说,这对于村镇银行限制的放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村镇银行的发展对于发展农村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具有特殊的意义。并使村镇银行成为我国现有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

  另外,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规定,也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浙商:只等破“门”而入 2012-05-29 2461177 2 2012年05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