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万字的《绍兴县志资料》告诉你——
老绍兴,生活景
通讯员 潘秀玮
近日,民国《绍兴县志资料》正式出版。这是一套700万字的煌煌之作,记载了1940年之前,尤其是清末民国时期的绍兴百年风云变幻。这其中有大量第一手原始资料,特别是与修志有关的书札、会议记录、财务账簿、各种书目,都原原本本地勾勒出了一幅绍兴风情的历史画卷。从故纸堆中,我们读出了什么?
起居:
早睡早起爱喝点小酒
根据民国《绍兴县志资料》第二辑收录的《绍兴县政府施政概况》介绍,民国23年(1934年)绍兴县当时有123.4万人,其中12.5万人生活在城内,出外务工人员占人口总数的30%。
绍兴城内居民大多经营商业,周围乡镇主要从事农业、渔业,少部分人种茶养蚕。在饮食方面,绍兴人吃得普遍比较简朴,下饭菜中,鱼类、卤咸鲞、蔬菜等最为普通。绍兴是酒乡,嗜好喝酒的人“颇多”。绍兴居民每天6点起床,晚上7点睡觉,可谓健康生活,早睡早起。
在出行方面,根据记载,当时从杭州到绍兴,在渡过钱塘江后就可以坐汽车,大约两个小时就能抵达;从绍兴到上虞则需要乘4个小时的轮船,在曹娥江畔登岸后就抵达上虞百官镇;从百官则可以乘火车到宁波,大约2.5个小时的车程。
婚嫁:
新郎要用甘蔗抛花冠
在当时,绍兴人结婚比较早,平均结婚年龄只有18岁。
民国《绍兴县志资料》中有一篇题为《婚礼》的文章,记录了当时结婚的全过程,着实能看出结婚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都按流程走,需要完成13个步骤,分别是:媒婆、定亲、请庚、择日、道日、发轿、做亲、坐床、吃头厨饭、上庙、包三朝、回门、回房。
在坐床环节,新郎新娘手牵红绸来到新房,新郎要喝点酒,吃两个糰糰,新娘则要吃7个,不能不吃也不能多吃。这个时候,周围帮忙的人就会一起喊口号:“十全十美如意成双鸳鸯。”随后,新娘子将头上的花冠交给新郎,新郎手里拿两支甘蔗,将花冠放在甘蔗的一端,抛向床的上面,这时新郎必须走出新房。
鲁迅先生在《祥林嫂》中曾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抢亲的细节:“那船里便突然跳出两个男人来,像是山里人,一个抱住她,一个帮着,拖进船去了。”其实抢亲是当时绍兴贫苦人家嫁女儿的一种习俗。抢亲去的时候,新郎要预备一个包袱,由媒人领着到女家,指明哪个是新娘,来人将包袱遮住新娘的头部,像黄鼠狼捉小鸡一样抱到船里。
收入:
民国版轻纺城有点火
据民国《绍兴县志资料》中《绍兴中学初等教育周刊》记录,在民国时期,绍兴产绸业以华舍最为著名,华舍附近一二十个小村子里,70%~80%的人家是织绸的,产品不但行销国内省份,还大量出口国外。
华舍织工分家庭工和雇佣工人。家庭工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雇佣工人每天工作约10小时,如果要增加收入,就要加夜班。在华舍受雇佣的1000多工人中,男工工资按尺计算,每日工资3角,女工则是按两计算,每日工资1角。在家工作的家庭工约有2000人,他们的收入不定,主要根据丝价绸价的涨跌。女工大多是本地居民,早出晚归还要兼顾家务。
按照一个成人做一身衣服平均用纺绸6尺,纺绸每尺4角计算,一件绸衫为2.4元,而一个男织工的半月工资就能买一件纺绸衣服。
时尚:
烫发镶牙劲吹潮流风
以往,老绍兴给人的印象都是比较保守,但从民国《绍兴县志资料》中可以发现,绍兴人并非如此保守,至少在1935年,绍兴的潮人们已经跟上了上海滩的时尚风潮。
以镶牙为例,当时的镶牙业以个性造型招徕顾客,吸引得绍兴的年轻人和爱美女性争相光顾。烫发也是如此,从欧洲传到中国后,首先在上海滩的十里洋场落地开花。绍兴很快就出现了经营烫发业务的理发店,而且收费一点也不便宜,只要每天能有10个烫发的顾客,一家理发店就能活得很滋润了。
娱乐:
五千堕民撑起一片天
在民国《绍兴县志资料》中记载了绍兴有一个特殊人群,被称为“堕民”。他们的来历至今还有多种说法,这群人就是当时绍兴娱乐业的主力军。
当时,绍兴城内的堕民集中居于“三埭街”,即永福街、唐皇街与学士街,住着七八百户、5000多人。
堕民世世代代以唱戏为业,他们的子弟从孩提之时起,或弄丝吹竹,或练嗓学唱,准备着承接父兄的职业,稍稍年长,即随父兄搭班去戏班跟随打杂,观摩学习,增长见识,因此堕民中多的是戏曲世家。据了解,近代,堕民家庭出身而负盛名的演员有小花脸王茂源、小生阿林、老生彭云生(艺名筱昌顺)、花旦林玉麟以及以演《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著名于世的章宗义(艺名为六龄童)等等。
到了秋收时节,堕民还会三五成群下乡卖艺,他们走到农夫正在收割稻子的田边唱些戏曲和小调,随后会向农夫要些谷子,维持一家人的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