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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喜读村级公务零招待

  据报载:新昌县推行“村级公务零招待”。日前,沙溪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在董村办完事赶回单位吃饭,要在以前,他可以在村里吃饭,因为村干部会在饭店提前点菜招待。这样的变化是从今年开始的。该县纪委负责人介绍,“零招待”制度推出以来,该县行政村没有出现招待费。

  读了这则新闻,联想起“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控股集团主席、书记赵林中一份“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这份建议引起人们关注,新华社发了通稿。

  一则新闻,一份建议,值得人们深思。

  其一,要认识过度公款吃喝的严重性。毛泽东同志曾严正指出:“不仅贪污是极大的犯罪,浪费同样是极大的犯罪。”用公款超标准大吃大喝,既是贪污,也是浪费。所谓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被认定贪污罪的。用公款超标准大吃大喝,显然是属于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也属贪污之例。至于浪费,可以说没有公款吃喝不浪费的。因此,这种被称为“灰色腐败”,理当入罪。只有认识到超标准大吃大喝的严重性,才有可能根治这个顽疾。

  其二,要面对现实,从“我”做起。赵林中在建议中说,作为一名企业经营者,他既是这种大吃大喝风气的受害者,同时又无奈地成为这种风气的助长者——经常请吃和接受请吃。为什么会出现此类情况?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种不变的“规格”在左右人们的行为。上级领导到基层调研,当地的领导作必要的陪同无可厚非,但是否一定要“陪吃”呢?如今,一些市县领导干部一个晚上要跑几个点“陪吃”,似乎是司空见惯了,这种状况应该改变。对于上级领导来说,要学习朱镕基同志约法三章中的“不陪吃”。

  其三,要有切实措施,制定操作细则。现在,中央对于治理腐败、控制“三公”下了很大决心,要求“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中央确定了总原则,还要出台执行细则。有了细则,就有了参照,有了约束。新昌县推行“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明确规定:“县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禁接受行政村安排的就餐、宴请。”所以,当下的关键,有关方面应该出台“吃请”的实施细则,这样就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将反腐败大事真正落到实处。

  有了切肤之痛的认识,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一步一个脚印地从“我”做起,这是治理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必由之路。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喜读村级公务零招待 2012-05-27 2453903 2 2012年05月2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