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芍素:呵护原住民
古村落是久经历史风雨得以幸存的传统文化瑰宝,是不可再生的特殊文化资源。保护古村落是文化强省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而清醒地了解古村落的价值及其保护的规律,则是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
必须保护的古村落一般有4个历史文化特征:一是具有悠久的历史,并且至今仍被村落记忆着;二是有比较完整的村貌、街道、桥梁,甚至庙宇、戏台、水井等乡土建筑的物质文化遗存;三是有比较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存,即漫长的农耕社会里村落中代代相传的生活文化;四是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独特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值得保护的古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甚至还包括自然遗产的综合集成,精致巧妙地保存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农耕社会中世世代代积累的生存智慧、生活理想与生生不息的生命轨迹。
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与传承我们民族的文化基因,毫不夸张地说,古村落是信息量最大的文化遗产,那里有我们民族的根系、灵魂与情感,也是我们建设文化强国所持有的文化自信的依据之一。
当全球化、城市化和工业化给古村落带来生存危机之时,文化强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是否给古村落保护带来了机遇呢?实际上完全可以将古村落作为“美丽乡村”建设中可深度挖掘的文化资源和一种“古朴美丽”的类型来建设。其实,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在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将古村落作为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开发,确是保护古村落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丰富旅游文化内涵的必由之路。
所谓保护第一是指,保护古村落之所以成为古村落的四个历史文化特征,尤其要挖掘与彰显每个古村落与众不同的文化个性,从而生动表现丰富的农耕文化的精神品格——顺应自然、从容淡定、和而不同……唯此吸引今天行色匆匆的旅者,让他们在这里重新认识世界,重新感悟人生。
所谓合理开发,就是将乡土建筑体现的物质文化遗存修旧如旧,更重要的是将古村落遗存的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存重新回到村民的生活中,甚至让旅游者也能参与其中,使传统文化基因获得当代表达,这样既保护了古村落文化的本真性,又有现代的发展风貌,这才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古村落保护。诚如专家们称道“生活着的千年古镇”——西塘为“春秋的水,唐宋的镇,明清的建筑,现代的人。”而过度开发的古村落往往没有了原住民,也没有了本真性的活态传承的民俗文化,而只是拥有外来的大量的商铺店家,充其量只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古村落开发。
这些给我的启示是,全面深度挖掘整理古村落的文化遗存,特别提炼其中优秀的文化基因,并找到当代表达的载体,是古村落保护的前提,需要有心人沉下心来认真地田野考察、调查研究,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浙江的古村落保护还有许多成功的探索。我曾经与一些到浙江采访的外国记者交流,他们说浙江给他们最深刻的感受是: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既推进着生气勃勃的现代化建设,同时又保留着温情脉脉的文化遗存,而这恰恰是当今现代化进程中难以实现的梦境。
当代古村落保护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和多学科的理论纷争,并不简单,但我相信,既然前人在浙江这片充满创造力的土地上留下了如此丰富的文化遗存,今天的我们一定能以清醒的文化自觉,智慧地担当起古村落保护的历史责任。(作者为《浙江通志》副总编、浙江民俗文化促进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