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死扶伤
竟分辖区
两辆电动车相撞,伤者血流不止昏倒在地,路过的警车被拦停后说不是自己的辖区,随后驶离现场。
日前,河南温县公安局回应,当事民警因急于出差办案,又现场观察两名伤者肢体反应明显,所以未予救助离开现场。目前已对当事民警记大过处分。
但不管如何解释,都不能改变一个准则,那就是,警察无论是否在其辖区之内,遇到民众有生命危险时,都应伸出援手。
“有困难找警察”。从某种意义上说,警察这一群体如今已被符号化,被公众赋予更高的道德要求。在老百姓眼里,警察代表正义,肩负保护民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可如今,这些在民众需要时,本应挺身而出的人,却用冷漠辜负了群众的信任。
救死扶伤是每个人最起码的良知,当别人遭遇危难之时,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伸手相助。近年来多地曝出类似“见死不救”事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普通民众见死不救尚受谴责,更何况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警察。而《人民警察法》也有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每名警察都不是个体,而是代表一个群体。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不仅伤害警察在群众中的形象,更毒化社会风气,助长不良社会行为。久而久之,这个群体便会失去群众的信任。
如何重新树立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笔者以为,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律和问责机制,对于不作为的警察,加大惩戒力度。同时,将警示扩展到平时,加大对广大民警的教育,让他们牢记民众生命安全第一的宗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