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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肇事乘客被刑拘

  本报杭州5月21日讯 (通讯员 徐佳 记者 翁浩浩) 不顾公交车正在行驶,强行拉扯司机,导致车子失控撞向路边,14人不同程度受伤(详见本报5月21日第15版)。记者今天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乘客张某被刑事拘留。

  5月20日晚8时许,杭州公交集团公交第三汽车分公司女司机杨师傅驾驶K3路公交车,由大关客运中心站前往城站火车站。途中,她与乘客张某(女,49岁)因为有没有刷卡发生争执。经过朝晖六区站后,张某突然拉扯正在驾车的杨师傅,公交车一下子失控偏向路边,迎面撞上朝晖消防中队车库与健身房之间的立柱,撞碎玻璃幕墙,车头严重变形,挡风玻璃全碎。

  事发后,公交车内,乘客连同女司机10余人受伤,多人骨折,头部、身体多处流血。

  “当时我看到她刷卡没成功,让她再刷一下,她却说刷过了。我和她理论了几句,后来想想也算了。没想到她突然跑过来,用手猛拉我的胳膊。我两只手都在方向盘上,被她一拉,方向偏掉,冲着人行道而去……”对于自己经历的一幕,杨师傅心有余悸。据车上的乘客回忆,当时杨师傅的态度还可以,而女乘客的反应有点过激。

  截至今天下午3时,除4人仍留院观察外,其余10名伤者均已出院。今天,杭州警方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将张某刑事拘留。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而张某拉扯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肇事乘客被刑拘 2012-05-22 2452621 2 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