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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老龄事业彰显和谐进程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广大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和改善。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五年来,我省基本确立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框架,步入了“全民社保”新阶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至2011年底,全省参保人数达到1822万人,五年间净增746万人,227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65元,养老金水平位居全国省、区、市前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谋划实施:从2010年开始,率先全国在所有市(县)一次性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省参保人数已达到1312万人,585万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月领取不低于66元的基础养老金。深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省现有461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197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养老金。同步推进养老保障配套政策:出台多个政策文件,妥善解决未参保各类企业退休人员等几大类群体,共70万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可享受每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107万高龄老人受益。

  老年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深化。五年来,我省构筑起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大医疗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总数达到265万人。农村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扎实推进:580万余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统筹地区人均筹资水平达到285元以上。医疗卫生服务同步推进:以慢性病为重点的老年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老年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我省着力抓好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对老年人的救助工作,平均每年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达48万人。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至2011年底,全省在册低保对象70.18万人,其中17.37万老年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养老救助,有序提升:目前,集中供养率已分别提高至97.3%和99.57%,名列全国前茅。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五年来,全省初步建立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老年福利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全面快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869家,总床位数21万余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到43%,全省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依托社区,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到2011年底,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0.73亿元,建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3082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1.7万余个,居家养老服务覆盖319万老年人,占老年人口近40%。此外,全省城乡社区还有托老床位1.52万张、老年食堂873个,为19万老年人提供日托和配送餐服务。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五年来,我省老年维权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为老服务持续强化,老年优待工作逐步深化,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老年法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老年维权网络建设,省各级已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59个,各类老年维权机构4050个,从事老年维权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271人;开通了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维权咨询热线——“967345”。省政府五年来出台了两轮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涉及养老、医疗、社会救助、权益保护、文化体育等许多方面。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提高到300元。

  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五年来,我省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配合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体育强省建设,得到同步推进。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省财政连续五年共安排专项资金2260万元,扶持16个市、县(市、区)老年活动中心和299个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到2011年底,全省各级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达3.4万个。兴办老年大学(学校)2200余所、老年电大分校(教学点)10000余所。建成省级全民健身中心等71个,新建小康体育村3000个,新建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79个、村级体育俱乐部300个。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参加老年文化活动的达200余万人,参加老年教育活动的达110万人,经常参加老年体育的达500多万人。积极开展全省“敬老月”活动和“浙江孝贤”评选表彰活动,推进“孝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和志愿者助老活动等,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意识不断提高。

杭州:品质杭城 幸福养老

  杭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品质杭城,幸福养老”为主题,高起点谋划,大力度推进,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积极创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已达33154张。全市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1516家,老年食堂574家,托老所172家,今年还将为高龄、困难、残疾老年人实施“关爱手机”工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从无到有不断发展,通过开办老年食堂、托老所、敬老理发室、洗衣房,组织低龄老人与高龄空巢老人结对帮扶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照料、精神关爱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已有20多家社会服务中介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2011年,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买单资金达8046.4万元,惠及3.12万老人。

宁波:居家养老 覆盖城乡

  宁波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格局,取得初步成效。2010年底,该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入选“浙江省2010年度十大民生工程”。

  “十一五”以来,各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共投入近亿元用于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日常运作,全市95%以上乡镇(街道)建有养老服务中心,95%的城市社区和43%的行政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1415个社区(村)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现有专兼职服务人员2100多名,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约60万老年人。

温州:文化养老 丰富精神

  温州注重发展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通过为老年人搭建文化活动平台,让更多的老年人融入文化活动,享受更多更好的文化发展成果,走出了温州文化养老的新路子。

  全市已建老年活动中心(室)5152个,总投入近8亿元,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2011年新增投入使用54个,新增建筑面积13384平方米,投入资金1.4亿元,老年人参与活动80多万人,占老年人口的71%。市老龄办还重点发展一批在广大老年人中有影响的老年文化活动团队,成立老年舞蹈队、戏剧队、腰鼓队、健身操队、时装表演队、器乐队、书画队、摄影队等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娱乐活动队伍。

台州:老年协会 共创和谐

  台州以建强农村老年协会组织为切入点,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立足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村老年社会管理。

  该市重视加强老年组织建设,建有各级老年人协会5245家,占乡镇、行政村等基层组织的88.52%,将老年人协会纳入社会团体管理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典型引路,进一步推动基层老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此外,台州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健全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等。

南湖区:体系完善 服务专业

  嘉兴市南湖区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为老服务体系。目前,该区已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个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0%的城市社区、4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构和网络不断健全完善。

  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是南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南湖区坚持以人为本,依托机构、服务、信息三个平台,从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入手,逐步拓展和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南湖区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上,不断总结,积极探索,着力推行专业化、全方位、人性化三项服务,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龙游:征地农民 老有所保

  龙游以“人人享有养老保障”为工作目标,初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为基础,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各项养老保障制度参保人员达到25.86万人,享受待遇7.42万人。

  2002年,龙游就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08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龙游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建立人地对应的参保办法,实现即征即保。经过十年的探索,已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参保对象先保后征机制、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被征地农民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机制。目前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8193人,平均待遇水平达到391元/月。

全省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杭州市萧山区老龄办

  杭州市余杭区老龄办

  桐庐县老龄办

  宁波市镇海区老龄办

  宁波市北仑区老龄办

  余姚市老龄办

  温州市民政局老龄综合处

  温州市鹿城区老龄办

  平湖市老龄办

  海宁市老龄办

  安吉县老龄办

  上虞市老龄办

  东阳市老龄办

  江山市双塔街道老龄委

  舟山市普陀区老龄办

  台州市路桥区老龄办

  玉环县老龄办

  丽水市莲都区老龄办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浙江省老年活动中心

全省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杭州市

  郭满朝 上城区老龄办

  经忠伟 下城区民政局

  郑邦飞 江干区老龄办

  鲍仲义 拱墅区老龄办

  孙明霞(女)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陈建祥 滨江区民政局

  张美珍(女) 富阳市老龄办

  伊 春 临安市老龄办

  赵卫军 建德市老龄办

  胡 琳(女) 淳安县老龄办

  宁波市

  邵求良 宁波市老龄办

  陈忠潮 宁波市海曙区

  西门街道办事处

  胡明敏(女) 宁波市江北区老龄委

  刘建军 宁波市江东区民政局

  林晟莹(女) 宁波市鄞州区老龄办

  郑秋浓(女) 慈溪市老龄办

  王明飞(女) 奉化市江口街道办事处

  张丹亚(女) 象山县老龄办

  陈国飞 宁海县老龄办

  温州市

  陈光富 温州市民政局

  王继东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方学优(女) 鹿城区松台街道办事处

  单云胜 瓯海区民政局

  章近芳 乐清市民政局

  金跃微(女) 永嘉县老龄办

  章圣中 苍南县老龄办

  湖州市

  唐海根 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

  孙爱华(女)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姚桂芳(女) 德清县钟管镇

  朱友来 长兴县白岘乡

  嘉兴市

  朱小伟 嘉兴市老龄办

  张卫星(女)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

  阮亚芬(女) 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

  蔡国权 嘉善县老龄办

  朱冠雨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塘汇街道办事处

  绍兴市

  宋文军(女)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姚立春 绍兴县民政局

  黄根法 诸暨市王家井镇

  舒东初 嵊州市民政局

  杨伟东 新昌县民政局

  金华市

  胡炳金 金华市老龄办

  朱建明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方旭平 金华市金东区老龄办

  徐玉玲(女) 武义县民政局

  杜国栋 东阳市老龄办

  金贞玉 磐安县民政局

  衢州市

  杨高贵 衢州市老龄办

  王明和 衢州市衢江区

  毛新民 江山市老龄办

  吴贤林 常山县民政局

  舟山市

  邵旻雯(女) 舟山市老龄办

  方素珠(女) 舟山市定海区老龄办

  陈学平 舟山市普陀区老龄办

  台州市

  李国英(女)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王玉姣(女) 临海市老龄办

  杨德富 温岭市老龄办

  应月华(女) 仙居县老龄办

  王定中 天台县民政局

  杨义明 三门县亭旁镇

  丽水市

  高 芳(女) 丽水市老年活动中心

  刘光烁(女) 丽水市老龄办

  刘晓云(女) 丽水市莲都区老龄办

  刘志雄  青田县民政局

  祝伟华(女) 缙云县民政局

  吴文伟 景宁畲族自治县老龄办

  省直单位

  何红波 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季朝锋 省人力社保厅养老保险处

  沈堂彪 省卫生厅基层卫生管理处

  金孝平 省老龄办老龄综合处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2 我省老龄事业彰显和谐进程 2012-05-22 浙江日报2012-05-2200006;浙江日报2012-05-2200008;浙江日报2012-05-2200014;浙江日报2012-05-2200016;浙江日报2012-05-2200009;浙江日报2012-05-2200012;浙江日报2012-05-2200013;浙江日报2012-05-2200015;浙江日报2012-05-2200010;浙江日报2012-05-2200011 2 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