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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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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崛起 科学跨越

——丽水山区科学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鼓励欠发达地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和生态经济,利用生态优势发展高科技产业,走自我积累与借力发展相结合的道路。”五年来,丽水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两创”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目标,发展产业、完善设施、统筹城乡、关注民生、崇尚实际,初步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奏响了创业创新创优的时代最强音。

A 以跨越发展为第一要务,走出了一条山区科学发展之路

  加快发展、富民强市一直是丽水历届市委、市政府的最大任务。近年来,丽水市立足欠发达这个最大实际、生态这个最大优势、山区这个最大特点,积极抓住省委、省政府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努力克服土地、资金、人才等瓶颈制约,坚定不移地走集聚发展、生态发展、特色发展之路。五年来,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从441.02亿元增加到784.37亿元,年均增长1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666元增加到37044元,达到5735美元,与全省的差距逐步缩小;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均达17%以上;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3∶49.9∶40.8,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地级市百强。

  大力培育生态产业。以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旅游休闲景区等“四区”为重点,着力加快生态资本化、生态经济化和产业生态化水平,实现了生态良好与生产发展的有机统一。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业现代园区建设,茶叶、食用菌等八大农业产业的优势进一步凸显,全市获得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产)品认证573个,精品、生态农产品比重明显提高。坚持成型与转型并举、扩量与提质并重,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完善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的布局与配套,2011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1652.10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速达25.9%,高于“十五”时期5.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中17个超10亿元行业产值占比达89.4%,形成了“两大、两新、两优、两特”八大主导产业,纳爱斯、元立集团、青山钢铁等一批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努力做大传统服务业、做强生产性服务业、做优生活性服务业,实施“815”服务业发展工程,现代物流、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休闲旅游、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房地产等新兴产业初具规模,启动绿谷信息产业园建设,“十一五”时期三产增加值年均增长12.9%,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9%。

  大力推进“四网”建设。围绕建设综合交通网、绿色能源网、安全水利网、现代信息网,丽水市大力推进以“五大百亿”工程和“三个千亿”工程为主体的重点项目建设,一大批重大项目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基础设施的制约得到有效缓解,极大改善了丽水在长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区域格局。两龙、台缙高速公路等建成通车,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云景、龙庆高速和国省道改造等工程顺利推进,市区交通主框架基本形成,“县县通高速、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即将实现。完成滩坑、开潭电站等一批水电项目,建成玉溪引水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解决和改善了161万人的饮用水问题。500KV输变电为依托、220KV为主供网架的供电网络基本成型。数字城管、电子政务、数字图书馆等信息化项目投入使用,“无线城市、智慧丽水”建设快速推进。

  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地广人稀是山区人口分布的最大特点,越是山区,越要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结合丽水的地理条件和产业布局,以“1个中心城市、10个小城市、20个中心镇”为重点,构建布局科学、功能合理、协同发展的城镇体系,合理引导人口流动和产业集聚,全市城市化率达到50.5%,五年提高8.3个百分点。丽水市区“一江双城”空间布局确立,积极推进“六城联创”和旧城、道路、内河改造,建成区面积从2005年的25.35平方公里扩大到33.61平方公里,丽水体育中心、大剧院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城市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2010年、2011年连续两次入选“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强化中心镇建设,推进“小县大城”、“小县名城”建设,加大壶镇、温溪等小城市和中心镇培育力度。进一步强化城乡统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民异地转移,推进“撤城关镇建街道、撤小乡并大镇、撤小村并大村”行政区划调整,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从基本统筹阶段进入总体协调阶段。

  大力打造区域品牌。全力打响“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加快大景区建设,五年新创建15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生态旅游区,高等级景区数居全省第三;加强旅游配套功能建设和营销宣传,2011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为2753.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为155.9亿元,连续多年保持30%以上增长速度;编制完成《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并被命名为“国际休闲养生城市”。 同时,充分发挥丽水是“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优势和内涵,连续十年五届举办中国摄影文化节,打造了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文化节会,“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区域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

B 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第一导向,走出了一条生态文明之路

  丽水素有“浙江绿谷”、“中国生态第一市”、“华东森林氧吧”等诸多美誉。全市上下深刻认识到,生态是丽水的“金名片”和最大财富,也是丽水发展的潜力和希望所在。近年来,丽水把“绿水青山”作为最大的“金山银山”,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生态屏障作用更加凸显。

  注重规划引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率先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制定实施生态功能区规划,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扎实做好生态“保护”、“恢复”、“优化”、“建设”文章,推进生态产业、生态集聚、生态设施、生态涵养、生态文化等五大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8年全省首位、全国领先,生态建设考核连续5年获得优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4年全省第一。

  注重示范创建,加强生态屏障建设。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统筹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大森林”建设,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补偿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森林覆盖率从77.6%提高到80.8%,林木蓄积量从4424万立方米增加到5899万立方米,建成了8个省级生态县(市、区)和155个省级生态乡镇,实现了青山常绿、碧水长流。2011年,荣获“中国最佳生态发展城市”第1名,市委书记卢子跃同志荣获“2011绿色中国年度焦点人物”,“中国生态第一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扩大。

  注重结构调整,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全面实施“811”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循环经济“1030工程”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工程”,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的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审批5545个项目中,否决项目949个,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累计削减16%和16.69%,顺利完成了节能减排任务。

  注重固本强基,增强环境承载能力。强化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载体建设,完善环保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城乡垃圾、污泥、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环保建材和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倡导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的治理,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市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05年77%提升为2011年的98.9%,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2.7%。

C 以改革开放为第一动力,走出了一条创业创新之路

  丽水面对“补课”和“赶趟”这一双重任务,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向服务要效率,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化解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破解发展要素紧缺的制约,形成了内生发展与借力发展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在深化改革中激发内生发展优势。从丽水“九山半水半分田”实际出发,认真把握省委、省政府建设“山上浙江”的战略机遇,以培育内生增长能力为核心,着力解决“发展什么、在哪里发展、怎样发展”等核心问题,推进我市从“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向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转变,努力将丽水打造成为全国山区科学发展引领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省绿色崛起先行区、全省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积极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坚持该保护的严格保护、该开发的科学开发,在推进生态公益林扩面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和推进国土资源部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按照“台地工业、坡地村镇”思路,创新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和管理模式,探索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目前丽水南城区块已完成低山缓坡开发15.5平方公里,保护和节约耕地资源15500亩,已编制完成远期利用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谋划了丽缙五金科技产业集聚区42.7平方公里发展新平台,力求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双赢。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改革。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支付便农、创新扶农,积极开展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目前全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面达到90%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5.62亿元,占全省总量64%,惠及林农3.34万户,探索出了一条可持续、可复制、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积极深化农村扶贫开发。针对丽水农村居住散、增收难、低收入群体多的实际,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农村发展六大行动计划等工作,引导农民异地梯度转移,积极破解农民增收难、建房难、贷款难等问题,落实分类别、分层次制定支持帮扶政策。近五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9%,增幅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79.4%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42.4%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新世纪以来已累计5.9万农户、22.6万农民走出大山,实现了异地发展。积极构筑区域创新体系。积极实施科技创新“五百行动计划”,深化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的合作,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建立农业主导产业首席专家制度,探索建立金融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新产品产值率提高9.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增加81家,产值增长1.3倍,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在优化服务中提升借力发展环境。近年来,我市在大力改善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的同时,突出制度环境、服务环境等“软件”建设,着力弥补欠发达山区地理区位劣势,最大程度地为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提供优良服务。打造廉洁透明的政务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到多服务少限制、多引导少干预、多奉献少索取,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市本级削减审批、核准、审核项目比例45%,清理简化审批环节35%,80%的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时间平均提速65%以上。打造科学高效的政策环境。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重要抓手,立足“招大、引强、选优”目标,创新招商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深入实施“山海协作”、“丽商回归”、“华侨要素回流工程”,打造台商投资区,主动融入长三角和海西经济区,近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43亿美元、市外内资398亿元。打造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扎实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和“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切实为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帮助、解决难题;创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制定40多件规范性文件,对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流转等领域的资源配置作出长效规定;积极构建大诚信体系,推进“阳光司法”,营造守法者充分自由、违反者寸步难行的市场环境。打造凝心聚力的人文环境。坚持用人导向、发展导向和作风导向的有机统一,建立健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综合考核、干部绩效分类考核体系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治庸、治懒、治贪,激励各级干部牢固树立跨越发展意识、优化环境意识、效率效益意识、廉洁从政意识、新官理旧账意识,着力提升创新力、服务力、执行力、自律力、领导力,推动机关服务提质、提速、提效。

D 以民生幸福为第一标准,走出了一条和谐发展之路

  坚持以人为本,是山区科学发展的核心与目的所在。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个重点,拓展惠民利民的广度和深度,努力使山区科学发展变成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物质精神享受,让丽水老百姓逐步过上有安全感、成就感、幸福感和自豪感的美好生活。

  突出发展利民,着力加强社会事业。坚持把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和推动,制定并实施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六大民生幸福工程”等系列政策措施,推行“十件大事”、“十件实事”等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坚持“民生财政”理念,连续六年把全市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事业支出,仅2011年,用于社保就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支出就达108亿,增长25.3%,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0%。同时,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鼓励多元投入,通过产业化、市场化的办法,来解决民生事业中的难题,初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十一五”时期,累计新增城镇就业7.05万人,8.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农民转移就业15.94万人;9县(市、区)全部实现省级教育“创强”目标,三大基本医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医改三年目标基本实现,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基本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40.3万平方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6∶1缩小至3∶1;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71%提高到87%。

  突出服务安民,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围绕构建“适应发展要求、富有时代特征、体现丽水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的目标,坚持寓服务于管理,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大平安体系。我们深化“平安丽水”、“法治丽水”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大力建设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治安乱点整治,连续5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食品药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连续8年“零增长”,连续7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完善大调解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构建“大调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健全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区域性调解组织以及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调解组织,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员队伍,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2011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540起,成功调处25816起,调处成功率为97.7%,其中乡镇以下调处的有22028起,83%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完善大信访体系。始终把群众信访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公示听证、领导接访下访、网上问政交流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开、便捷、多维度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做到“大门要敞开、渠道要畅通、问题要解决、秩序要规范”,确保群众话有处说、难有人帮。完善大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便民服务。推广“1355”城乡社会协同管理服务平台和“96345”市民服务热线,完善“一站式”流动人口综合服务模式,健全特殊人群帮扶管理措施,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提高社会和谐度。

  突出文化惠民,着力打造文化强市。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山区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注重以文化软实力提升发展硬实力,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强市建设。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出并实施建设项目“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在每个项目中提取1%的资金用于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同时,全面推进 “三馆一站一室”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乡镇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100%,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96%以上,行政村广播响率达到95%以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送文化”和“种文化”相结合,组织开展“绿谷之声”音乐会、“绿谷大舞台”广场文艺演出、“绿谷风”文化大篷车和“天天乐”文化广场活动,形成了深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品牌”。大力培养乡土文化人才,举办以乡村为舞台、农民当主角的乡村文化艺术节,参与群众达96.4万名。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和瓯江文化的资源优势,开展“瓯江文化会亲”、“瓯江文化精品展”、“瓯江文化论坛”等活动,实施“瓯江文化长廊”工程和重大文化产业培育工程,推进万象山文化创意园、“古堰画乡”产业园等文化项目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文化创作基地,加快发展青瓷、宝剑、石雕、木玩、摄影、油画等特色文化产业。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坚持以生态为基础,以发展为要务,以文化为支撑,以民生为根本,以党建为保障,努力实现绿色崛起,科学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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