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丽水启动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记者 金涛 吴雅茗
本报丽水5月17日电 山区丽水绿色崛起迎来重大机遇:该市最新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今天上午,丽水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具体部署这项惠农利农的重大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此举标志着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作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农业大市,丽水“三农”投融资难问题在全国具有典型性。全市农业人口大约210万,占全部人口数的八成多,且山高路远、居住分散。多年来,囿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制约,丽水全市农村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缺位严重。丽水迄今尚有43个乡镇未设立金融机构,行政村普遍缺乏完善的金融设施。
近年来,丽水创新性地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重点推进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支付便农、创新为农四大金融支农工程。在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偏远农村助农刷卡取现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中国人民银行与省政府决定,采用行省共建的模式在丽水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目的是完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为广大山区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着力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试点启动后,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将从机制、体制上获得一系列先行先试的便利。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刘仁伍说,试点将主要围绕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惠农政策、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信用、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改进农村支付服务、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八大体系铺开,为解决全国“三农”投融资难问题“投石问路”。
据悉,丽水市和有关方面正在制订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各项细分举措,重点围绕破解“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的两大两难问题展开,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创新信贷模式和扩大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加强信贷、产业、财税、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农村金融综合配套服务平台,优化支付服务环境,扶持和培育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等。
预计今年6月份,丽水首批农业、林业专业龙头企业将发行企业债券。今年年底,力争完成试点规划并付诸实施。
(相关报道见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