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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朝闻新智

  二、申请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6月6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6日15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12年6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6月7日9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20日15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2年6月18日15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成交后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冯小姐 周先生

  招投标中心 吴小姐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17日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2]4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原川达物流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出让

面积

(㎡)土地用途出让年限

(年)竞 买

保证金起始价付款时间规划要求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开发区(递铺镇)原川达物流地块吉四路南侧,环东路西侧48886住宅70年2000万元9905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2~1.5不高于30%不低于30%其他按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浙江日报 人文·朝闻新智 00014 2012-05-17 浙江日报2012-05-1700013;浙江日报2012-05-1700007;浙江日报2012-05-1700008;浙江日报2012-05-1700010;浙江日报2012-05-1700009;浙江日报2012-05-1700012;浙江日报2012-05-1700011 2 2012年05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