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自贸区发展
截止目前,中国已经签署协议的自由贸易区有9个,包括:我国内地与港、澳地区签订《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中国-新西兰自贸区、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中国-秘鲁自贸区、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及亚太贸易协定(包括中国、孟加拉、斯里兰卡、韩国、老挝、印度等6国)。
正在商建的自贸区有5个,分别是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挪威、瑞士、冰岛自贸区。同时,中国已经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与韩国结束了自贸区联合研究,正在开展中日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此外,中国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同其他国家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目前建成的最大的自贸区。其成员包括中国和东盟十国,涵盖18.5亿人口和1400万平方公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10年1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以来,大大改善了双方经贸环境,双边贸易和投资均高于平均增速。
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ASEAN)的简称,有10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其中,前6个国家加入东盟的时间比较早,是东盟的老成员,经济相对发达;后4个国家是东盟新成员。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与东盟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双边贸易持续攀升。目前,东盟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我国是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
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2004年、2005年、2006年又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和《补充协议三》。CEPA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成功实践,是内地与港澳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径,是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家主体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议。CEPA内容丰富,领域广泛,涵盖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