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设立野生动物肇事补偿
10年筹集9.6亿元,每年4万农户受益
云南的国土面积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但所拥有的生物物种占全国各类生物物种的一半以上。
199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就制定了《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每年安排财政经费解决野生动物肇事问题,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逐年增长。同时,开展了主动防范的试验示范工作,逐步变被动补偿向主动防范转变。组建村民自救组织,帮助受灾农户开展多种经营提高收入的示范项目,受到当地群众认可和欢迎。
近年来,当地还完成了人熊冲突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制了防范野生动物袭击的知识读本和宣传材料,防范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初见成效。从2006年开始,财政部每年安排云南500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从2008年开始,国家林业局又将云南列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的试点省份之一,每年安排试点经费,进一步提高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比例。
据统计,2000年至2009年,全省共筹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96606万元。每年有4万余农户从中受益,切实解决了受灾农户因野生动物危害而致贫返贫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西双版纳亚洲象公众责任保险较为成功:一是受灾群众已从保险中得到了实惠。二是保险的赔偿标准比政府补偿标准有大幅度提高。三是广大受灾群众及时得到赔偿。四是为基层林业部门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