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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前沿观点

我们该如何牵手“陌生人社会”?

  这是一幅关于温暖的“连环画”:一位农民陆续收养11名弃婴,为了照顾他们,自己操劳过度无钱医治腰椎病;一位市民见一对母女被前方的车卷在下面,他放弃躲避,毫不犹豫用自己的车死死抵住快速倒来的肇事车;一位务工者每天骑车50分钟回家义无反顾照看一位迷路老人,直至11天后联系到其家人……

  稍加摭拾,媒体上类似的新闻每天有很多很多,就在你我身边。事都不大,却如一缕阳光,似一握真情。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因了陌生人之间一种同情、善良、信任与尊重,社会良心一张连一张地挺立。当人们说“又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了”的时候,当媒体各种赞美之词溢于楮墨的时候,换一个维度来打量或许别有一番价值:我们该如何牵手“陌生人社会”?

  社会学家认为,陌生人社会的必要条件包括:经济规模日益增大,社会流动性增强,人们与陌生人交往增多,社会公共服务增加。由此断之,我们正站在这一社会的“门槛”上,无论愿意与否,既要面对,还要迈入。

  西方学者梅茵曾提出一个公式: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从身份到契约”这一点上基本是一致的。观照近现代以前之中国,“身份意识”相对发达,除传统“五伦”之外,同族、同姓、同乡、同窗以及门生故旧等都是重要的社会关系。人们做事情,首先想到的是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它们公开或隐蔽地、合法或非法地支配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当代社会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身份关系的不合理性日益突出,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生活的多样,亟待附丽于以法律为最基本调节模式的“契约意识”。

  如果人们将某种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这种情境就会造成真实的影响。这就是社会学中著名的“托马斯定理”。显然,陌生人社会正在各个层面上影响着现实生活。从熟人社会过渡到陌生人社会,站在社会成员的视角,完成某种意义上“从身份到契约”的角色过渡,其必备的观念至少有这么几条:理性认知、信任目光、个体尊严、法律意识。

  理性认知是前提。在陌生人社会中,人们的关系并非想象中那样冷漠、无情。也许,我们无法判断别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但自己可以做一个好人,绝大多数人也正是这么做的。上述新闻中农民、路人和外来务工者都是我们中的一员,正因为陌生,他们的故事更让我们感到温暖、满足与幸福。熟人社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熟人并不能给予一个人进行社会互动的全部。事实上,整个社会的运行恰恰是建立在陌生人之间:我们的安全,是陌生的警察给的;我们的孩子,是陌生的老师教的;我们的房子,是陌生的工人建的;我们的蔬菜,是陌生的农民种的……

  信任目光是基础。信还是不信,这不是个问题。人的惯性思维,既能产生防范麻木,也能产生防范失度。“不跟陌生人说话”、“不接陌生人电话”、“不给陌生人开门”……当我们用戒备的目光、怀疑的心态对待一切的时候,加大的是整个社会运行成本,伤害的是人际的正面情绪。生活中坑蒙拐骗是有,既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也出现在熟人之间。如此,我们不妨学会带着信任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大尺度上,社会道德的基本面是向善向好的。当你扶起一个老人时,请相信他不会讹诈,出现万一,法律会公正裁决;当你施舍一个乞者时,请相信他情有苦衷,即使假讨,权当一次捐款。

  个体尊严是追求。每个人都想过一种尊严体面的生活。托关系、找熟人,求爷爷、告奶奶,建立在熟人之间的这种依附关系,无论是依者还是被依者,都不会有个人尊严的。非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必是非正义的结果。更何况,在一个社会群体内,资源总是有限的,就算一个人通过各种关系最终获得,既名不正言不顺,也心不安理不得,还会引来周遭的效仿。如同一个人踮起脚尖看戏时或许更清楚,但如果人人都这样,大家非但看不清楚,且都付出了代价。个体看似理性的行为,造成的却是群体非理性。陌生人社会需要的是一种日渐发达的公民意识,追求的是个体的独立存在、自主人格与生命价值。

  法律意识是保障。市场经济,其实就是一种法治经济。现阶段,整个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还相对不足,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尚有待提高。与此同时,彼此不熟悉、人员流动性强等因素,也会削弱社会成员道德的他律作用。这就给熟人社会存在以充分的理由。要想真正做到按规矩办事,就需要以法律的权威来规范每个社会成员的行为。在一个需要相互协作的社会里,能够把无数独立而平等的个人维系在一起的只能是法律。事实上,也只有法律这种非人格化的制度,才能做到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人,并体现在社会互动的各种表现形式中,比如交换、合作、冲突、竞争、强制等。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5 我们该如何牵手“陌生人社会”? 2012-05-11 2430645 2 2012年05月11日 星期五